【職業傷害:話說當年Shane提告 #星巴克】
昨天看到這個新聞,地點發生在美國洛杉磯,提告的員工瑞爾表示自己蒙受主管和老闆言論攻擊,包括「你過氣了」、「我們這裡需要更年輕的員工」還有「笨女人」等等話語,陪審團接受了瑞爾主張自己受到年齡歧視、不當解雇與報復的說法,認定雇主行徑帶有惡意、壓迫或詐欺意味,最後雇主被判賠高達千萬美金,折合台幣已經破億。
普遍來說,美國員工不怕提告,美國公司則害怕被告,因為告起來不得了,賠償金額通常足以拖垮整家公司。這讓我想到Shane提告Starbucks的故事:
Shane從大學時期就已經在那邊上班,當時星巴克才剛起步,咖啡機...等設備用的都是最基本的機台,早班是最可怕的時段,為了應付門口洶湧而至的上班族人潮,吧台調製咖啡的工作幾乎不停歇,簡直像戰鬥一樣,當時的咖啡機不是按個按鈕,espresso就會流出來,而是要把咖啡匙從機器上大力扭轉下來,放咖啡粉,施力壓緊,再大力將咖啡匙鎖回去,這一連串的動作需要重複上百次,更別說美國的牛奶都大包裝,提起加侖重的牛奶然後傾倒,放下,也是重複上百次,對手腕、手肘、關節到背部都是沉重的負擔,久而久之,職業傷害repetitive motion injury隨之發生,成了Shane的舊疾,痛起來苦不堪言,也連帶影響睡眠。Starbucks有出錢讓他去看醫生和做復建,可惜傷害已不可逆,因此Shane開始整理證據對Starbucks提告。
我們透過Shane的母親找到願意打理案件的律師(因為Shane的母親有對美國政府提出職業傷害的訴訟),其過程都讓律師去處理,律師在著手辦案的時候並沒有跟我們收取任何律師費,協議是只有官司打贏,並且在我們拿到賠償金後,他才會拿走部分金額當費用。最後,法官判定Starbucks需賠償Shane美金35000元,整件事於是落幕。
昨晚和Shane聊到這個在LA賠償金破千萬的新聞,我和他都覺得台灣的 #勞基法 對於不遵照法律的公司皆判太輕,所以才有這麼多 #慣老闆 在亂搞,因為他們根本不怕,雖然台灣勞工權益和美國確實天差地遠,但我還是覺得一味忍耐無法改變現狀,我無法告訴大家你們應該怎麼做,但我很願意開始分享我和Shane的故事,也許能給大家一些啟發,也許你們覺得看得很爽,笑一笑然後回到水深火熱的辦公室繼續上班,都是我一些小小貢獻。
#Starbucks #勞工權益